上海公安学院原副院长李锦明受贿、伪造武装部队证件案宣判获刑11年半

上海公安学院原副院长李锦明受贿、伪造武装部队证件案宣判获刑11年半

否认曾经 2025-01-02 行业报 18 次浏览 0个评论
据上海一中法院消息,近日,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(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)对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锦明受贿、伪造武装部队证件一案公开宣判,对李锦明犯受贿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;犯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,判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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